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具体的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还需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确定。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根据新购房所在地和缴存地夫妻名下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次数指的是公积金缴纳职工家庭实际发生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管是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都是算一次公积金贷款的。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是两次,意味着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即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出售,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因离婚判给配偶,同样会计入贷款次数。
【1】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已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以及未办理但未核销证明开具记录的,按有效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
【2】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贷后离婚的,上笔公积金贷款余额小于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时,原配偶方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