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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21日讯 日前,证监会网站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显示,证监会对宜宾商业银行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涉及股东是否存在占用银行资金及违规借款、控股村镇银行情况、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等。
具体来看,证监会请宜宾商业银行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是说明宜宾商业银行股东是否存在占用银行资金、违规借款等情形,以及该行关联交易的收入占比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关联交易对业务独立性的影响等。
二是说明宜宾商业银行控股的村镇银行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相关风险管控化解处置措施等。
三是说明宜宾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若存在风险,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
四是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情形,以及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