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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从市文明办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即日起,市文明办组织开展2023年度平顶山市“乡村光荣榜”选树活动。
据了解,2023年度平顶山市“乡村光荣榜”共设置“十好两优” 12个类别,其中“十好”包括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好邻居、好乡贤、群众组织好会长、乡村创业好青年、移风易俗好榜样、志愿服务好标兵、家风家训好传人,“两优”包括基层优秀宣传工作者、文明乡风建设优秀支书。“十好”主要在村民中推选,“两优”重在推荐选树乡村两级宣传文化工作者和村支部书记。
根据安排,选树活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上一级候选人须从下一级人物中遴选产生,各类别人物原则上不交叉、不重复推选。其中,好乡贤、乡村创业好青年、基层优秀宣传工作者、文明乡风建设优秀支书等类型主要在乡镇以上层面开展。已获市级(含)以上“乡村光荣榜”荣誉的不再参加推选。8月中旬至9月中旬市文明办成立评审组,对推荐上报的“乡村光荣榜”人选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9月中旬至9月底,对入选平顶山市“乡村光荣榜”的先进人物,市文明办将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同时,9月底前择优向省里推荐河南省“乡村光荣榜”候选人。
值得注意的是,入选平顶山市“乡村光荣榜”的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为市道德模范、市文明家庭等。各县(市、区)文明办要于8月15日前将市“乡村光荣榜”候选人推荐报告、推荐表、媒体公示和征求意见等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同时提供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