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计息付息方式不同。凭证式于购买当日起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电子式于发行期首日起息,按年付息,如果把每年收到的利息再投资国债或理财产品等,电子式国债到期总收益高于同期限凭证式国债。目前,最新发行的储蓄国债利率为三年期4.0%,五年期4.27%。
二是购买和兑付的程序不同。从购买程序看,凭证式国债持现金或个人银行存款到商业银行网点即可购买,无需开户;电子式需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通过柜台或网银购买,对选择网银或一次开户后多次购买的客户更为便利。从兑付程序看,凭证式须持国债收款凭证前往柜台办理兑付;电子式到期无需前往柜台办理,本息资金自动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逾期按活期利率加记利息。
三是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凭证式国债填制统一制式的“收款凭证”,购买人自行保管。根据财政部公告〔2016〕120号,自2017年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并启用新版“收款凭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电子方式记录投资者拥有的储蓄国债明细债权,没有纸质凭证,可以通过电话复核查询债权。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投资者可以携带凭证式国债的收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购买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兑付支取手续,获得本金和利息。如果投资者在购买凭证式国债时与银行签订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协议》,那么国债到期后,银行会将本金和利息转存为协议内约定的个人储蓄存款,资金会存入到事先约定好的借记卡或者定期一本通账户内,但是储户手里的收款凭证交到银行后,这笔资金才能支取。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凭证式国债到期未办理支取手续的话,也不会计收利息。所以约定转存业务能够锁定国债到期后的活期存款利息或者定期存款利息,更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