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还商业贷款,公积金还商贷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二是委托提取,职工可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
以长沙为例,长沙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一年可提一次。
1、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2、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需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