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助金需要部分或全额支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告诉救助基金机构。救助金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预付通知书、医疗机构预付救助费用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满足预付款规定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需要将有关费用转入医疗机构账户;
2、救助基金需要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受害人亲属需要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出示的尸体处理通知书、个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监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丧葬费用预付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按有关标准在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丧葬费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单位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